工亡职工补助金家庭分配协议书是指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经过医疗、康复、就业等救助措施后,能够获得的一笔补助金,由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之间就如何分配这笔补助金进行约定的书面协议。
第一条 工亡职工补助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由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之间商定分配。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就如何分配这笔补助金达成书面协议,并将协议报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第二条 协议涉及的家庭成员包括工伤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第三条 工亡职工补助金分配标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分配应当均衡合理;(2)应当考虑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状况;(3)应当考虑子女的教育状况;(4)应当考虑家庭成员的长期支持和康复等情况;(5)应当考虑家庭经济状况;(6)应当考虑其他家庭成员的原则分配等。
第四条 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就如何分配这笔补助金达成书面协议,并将协议报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第五条 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之间就如何分配这笔补助金可以达成共识,也可以经过协商,由家庭成员成立的家庭理事会表决决定。
第六条 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达成协议之前,应当充分考虑各家庭成员的利益,以及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金,并应当对协议内容有所保留。
第七条 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协议的分配方式,分配的补助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八条 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达成协议之后,应当报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以便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补助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