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今天给大家分享公积金缴纳基数怎么算,以及公积金缴纳基数怎么算工资的知识,各位如有疑问需要继续咨询,欢迎评论留言。
本文目录一览:
-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计算?
- 2、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算?
- 3、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算的
- 4、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 5、公积金缴纳基数怎么计算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计算?
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也就是2020年缴存基数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职工2020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2020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2020年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2020年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职工的正常工资收入都计算在缴存基数中,只有一些比如劳务等临时性收入不在内。也就是说,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乃至于年终奖,都是要计算在缴存基数里的。\x0d\x0a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该公积金主要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x0d\x0a更多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计算,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算?
现如今,在职职工都很重视个人的公积金缴存,也是为了在今后可能的贷款买房做准备。
那么如果单位给员工少缴公积金的话,会给员工带来哪些影响?还有公积金缴存基数通常是怎么算的?
会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来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算的
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上一年的总工资/12,也就是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其中总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提成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贴和补贴等收入。对于新入职员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其首月的工资。
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当月工资来定,确定了缴存基数后,职工所在单位就会依照缴存基数来进行代扣代缴。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缴存基数×个人比例。而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在5%到12%之间,由当地政策和公司单位规定(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一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公积金的缴纳是由职工和单位两部分共同组成,公积金账户内的所有金额都归职工所有。公积金的缴存年度是从每一年的建党节当天开始,直到下一年度的6月30日。职工和企业缴纳公积金可以通过银行汇款、自动扣款、现金缴纳等方式。
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规定范围,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限额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上述标准予以明确,并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且应通过业务信息系统对缴存基数范围予以控制。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公积金缴纳基数怎么计算的
【法律分析】
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每月的缴存基数,等于上年度职工的工资总额乘以十二。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是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资总额构成规定为标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职工,或者新调入职工当年的缴存基数为雇员第一个月的工资总额。如果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办理公积金贷款是不区分本地人和外地人的,只要满足工作单位有公积金,并且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只要公积金连续缴纳满足一定的期限,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必须是下列出现的情况之一:1、申请人要购买、建造、翻修自己所住房的;2、申请人购买了房屋,想要用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的;3、申请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要退休的;4、申请人离职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非本市户口或者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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