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今天给大家分享资管新规过渡期,以及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的知识,各位如有疑问需要继续咨询,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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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过渡期是什么
央行7月2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就过渡期内有关具体的操作性问题进行了明确,以促进2018年4月27日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平稳实施。《通知》主要从六个方面加以明确: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在符合“资管新规”有关非标投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前提下,公募资管产品可以适当投资非标产品;二是在整体规模之内允许过渡期内发行的老产品投资新资产,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但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应当控制在“资管新规”发布前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且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三是进一步明确过渡期内适用摊余成本计量法的适用产品类型;四是明确对未到期存量非标资产可以通过发行新老产品对接、资产证券化、非标转标等方式消化,并在MPA考核时将合理调整有关参数,鼓励银行通过多种途径补充资本金;五是明确了因特殊原因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资产的处理方式;六是充分考虑金融机构意愿,不对金融机构过渡整改提出硬性要求。
央行“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对储户有什么影响?
都知道央行是国内所有银行的最高“领导”,发布的规定也堪比“圣旨”,下面的银行都要按规定执行,否则将要面临处罚。政策和规定最怕的就是朝夕令改,否则公信力就会大大的降低,所以央行发布的规定一般也很少会进行“更改”,但是今年受疫情影响,央行却突然改口对2018年发布的《资管新规》进行调整,7月31日央行把《资管新规》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比原计划延长了一年。
资管新规的全称是《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中的第二条和第六条明确了指出了金融机构在开展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垫付,要给储户传递一个理念“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打破刚性兑付。可能很多储户听起来云里雾里,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资管新规涉及的机构包括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等金融机构的产品,但是对储户影响最大的其实就是银行理财产品,资管新规未发布时,很多银行为了销售理财产品,对于理财产品都是承诺保本保息的,这也让很多储户把存款取出来购买理财产品,因为理财产品的收益相对于定期存款来讲高太多了。
但是银行承诺保本保息,刚性兑付的行为对于银行来讲会存在很大的风险,因为银行的理财产品投资的方向涉及到黄金、期货、股票等高风险理财,这些都是有亏损的风险,一次两次亏损银行刚性兑付并没有什么问题,但长期刚性兑付,那么银行最终有可能被拖垮,倒闭破产,受影响最大的还是储户,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央行要实行《资管新规》要求银行对于理财产品不能刚性兑付的原因。
《资管新规》发布后央行也给了储户和银行一段过渡期,原本要求从2021年1月1日期开始实行,今年因为疫情的原因,所以央行才临时“改口”延长一年的时间。其实从《资管新规》发布之后,很多银行已经开始慢慢的在进行转变,有很多理财产品已经不承诺保本保息了,但也还是有一部分是承诺保本保息的。
央行对于规定过渡期延迟一年对于储户来讲可以算是一个好消息,因为至少还有一年的时间能够买到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根据数据显示8月4日在售的理财产品中,还有566只属于是保本固定型和保本浮动型的,占比达到了10.85%,从这也能看出来非保本的理财产品还是占了大多数,如果不是为了吸引储户购买理财产品,其实银行更喜欢发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这样不管是赚钱还是亏损,银行都没有任何压力,照样有手续费可以拿。
那么如果2022年开始实行《资管新规》的话,储户还能购买理财产品吗?根据数据显示2013年2016年银行理财产品的亏损率也就只有0.06%,理财产品亏损的概率还是比较低的,特别是R1和R2的理财产品,风险可以忽略不计。能不能购买理财产品就要看储户风险承受能力了,能承受风险,自负盈亏,那么可以继续购买,不能承受任何风险,那么还是存定期或者大额存单为好。
2021年资管新规细则
2021年6月11日,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这里提到要将现金管理产品的过渡期设定为2022年底。但这和此前资产新规过渡期延长时间不同,那么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是到什么时候?
【1】资管新规过渡期:2020年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人民银行会同多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
本来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金融受到一定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所以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2】现金管理产品的过渡期:此次《通知》中提到要将现金管理产品的过渡期设定为2022年底,就有更多较长期限的老资产可以自然到期,不仅充分考虑机构承受能力,甚至略超市场预期,消除不确定性,降低后续现金管理类理财的调仓压力,有助于减轻存量资产集中处置会给金融市场的冲击。
但无论这两个过渡期如何延长,都肯定存量资管产品的风险化解并没有达到预期,风险出清的工作还会持续,监管可能会加快速度。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文,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18年4月27日发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资产管理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指导金融机构更好地贯彻执行《指导意见》,确保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工作平稳过渡,为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共同研究,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但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应当控制在《指导意见》发布前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且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
三、过渡期内,对于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债券,;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
四、对于通过各种措施确实难以消化、需要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在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时,合理调整有关参数,发挥其逆周期调节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表外资产回表。
支持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回表需求的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
五、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执行,同时抄送银保监会、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18年7月20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十九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精神,实施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开放,规范金融秩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进一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4月27日发布实施以来,在规范资产管理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制定了《通知》,就过渡期内有关具体的操作性问题进行明确,以促进《指导意见》平稳实施。
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是什么意思
据悉,这个政策直接关系到100万亿入市资本,央行为何会在此时释放这样的超级大利好,解读有两方面:
1、从国际背景来看,美国股市死而不僵,由于大量印钞托市,一直在高位横盘,可以预见只要美国经济烂下去,这种状况就会一直维持,而且时间不会低于2年,这会带来什么结果,美元泛滥,而且连锁反应到所有主权货币都竞相贬值,包括人民币。所以,大水漫灌是大势所趋,与其螳臂挡车,不如顺水推舟,只要热钱不进入楼市和商品市场影响民生,股市将是他唯一的泄洪区。
2、中国的经济相对于欧美成熟市场有一个非常大的缺陷,资本市场不能为实体产业造血,融资主要还是靠银行贷款,这造成大量急需资金又有产业前景的民企无法顺利融资,所以全面注册制一直是高层心心念念想推的事,只是苦于市场对这块非常恐惧,所以一直找不到机会搞,这下好了,趁着市场热情水到渠成趁热打铁一块给办了,既释放了大量流动性带来的压力,又把多年想办办不成全面注册制给办了,一举两得。
牛来了,就不要轻易下车,时间窗口至少1年,风口在哪还是那句话,高科技!芯片、新材料、环保、生物制药,另外,周期性商品也值得重点关注。老铁们,加油干吧。
扩展资料
优化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引导资管业务平稳转型
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发布以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资管行业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推动资管业务平稳转型、规范整改。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资管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银行风险显著收敛,资管业务逐步回归本源,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为做好过渡期存量资管业务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在锁定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继续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按季监测实施,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为存量资产处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