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析香港人遗产继承顺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香港人遗产继承顺序图进行解释,如果你目前遇到类似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在香港遗产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
- 2、爸爸是香港人,儿女都是大陆人,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过世了,想继承房产
- 3、房产继承人为香港人,若放弃此房产如何办理
- 4、中国公民在香港的遗产应该怎么继承?
- 5、关于遗产问题。。。。。假设爷爷如果不在了,立下遗嘱让股份给我爸爸,但我爸爸是香港籍,可以继承吗?
- 6、香港法律中遗产继承顺序比例
在香港遗产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
1.领取死者的死亡证明。如果死者在内地死亡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死亡公证书。
2.调查统计死者遗留的财产。包括死者名下的房地产物业记录及价值、在银行的存款本息和保险箱内的财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及私人公司的股票和价值,以及死者所欠的债务。
3.申报和交纳遗产税。按照死者死亡日期向香港税务局遗产税署申报死者遗产情况。将遗产详细列表并由申请人宣誓呈报遗产署。根据香港法例规定,1982年初以后死亡的,其遗产未达二百万,不用纳税;
遗产二百万至二百五十万交纳10%的税金;
遗产三百万至三百五十万交纳14%的税金;
遗产三百五十万至四百万交纳16%的税金;
遗产四百万以上交纳18%的税金;
死者生前所住的寓所遗留给配偶的,可免交遗产税;
死者对公共慈善机构的捐赠也可以免税;
死者逝世前三年以内的全部馈赠(除海外馈赠外)都计算在其遗产内,需要交税;
死者生前与他人共管的物业,虽然在死者逝世前已自动转移给其共管人,都要交税,只不过以财产购买时的出资比例而决定交税数额;
死者已转移的财产,如果仍保留控制权,也列入遗产的范畴;
死者在香港的所有债务,都从财产中扣除,然后决定税额和税率。死者的丧葬费限于扣除一万港币。
不动产的遗产税,可以分八年缴纳,每半年交一次,如果死者去世后十二个月内承办人不向遗产税署申报税金和利息,可由遗产官视有无合理的拖延理由,而决定是否予以双倍缴纳的处罚。
如果死者和遗产受益人在五年内相继死亡,其物业及生意应缴的遗产税可酌情减少。
遗产额在豁免交税以下的,可获得遗产税署签发豁免遗产税证明书和明细表;如果遗产超过豁免交税额,遗产税署会发出缴税通知书,申请人交妥遗产税后,遗产税署会签发已交遗产税证明书和遗产清单。在任何情况下,遗产税署都可以向遗产管理人追收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入息税或薪俸税。
4.向高等法院申请承办和验证。
(1)官方承办人申请承办遗产的条件:a.死者在香港既没有,也没有继承人,但有遗产;b.死者在香港有遗产,但没有遗嘱,而继承人要求官方承办人承办;c.死者有遗产在香港,但没有遗嘱,而继承人在十二个月内未提出申请承办;d.死者没有遗嘱,但有遗产在香港,而居住在香港的继承人未成年;e.如死者有遗嘱,而执行人拒绝执行,也作为没有遗嘱处理;f.官方承办人需作完整遗产帐目,把文件的副本提供给当事人,并可收取酬金(首一千元按5%收取,次四千元按2.5%,其余部分按1%收取。)
(2)其他承办人的条件。承办人不得超过四人,如果由自然人申请办理时只需一人;如果所承办的遗产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或受益人只有在有生之年享有权益则承办人不得少于两人;但承办者如果属于信托公司,则可以单独执行。
中,遗嘱执行人死亡,则由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继续执行其任务;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执行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或执行人拒绝执行,继承人可以申请承办,但需按遗嘱执行。
法院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委派承办人,或认可承办人。
(3)承办人的权力与责任:a.承办人有权代替死者起诉;b.承办人有权出售、转让、抵押死者的遗产;c.承办人在忠诚办事的情况下无需负责遗产的损失;d.承办人可以收取酬金;e.承办人为信托人的,如果购买遗产,受益人有权推翻,但如果所付价钱合理或受益人同意的除外;f.未领承办而擅自处理死者遗产,应负与承办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天津律师:网页链接
(4)向法院申请承办的文件:a.申请人作为合法遗产管理人的宣誓,誓词应证明死者的身份、继承人是谁,死者有无遗嘱,并保证依法执行;b.一位证人证明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的宣誓,内地申请人需提供证明申请人与死者关系的公证书;c.死者的死亡证明书;d.遗产税已交纳或予以免税的证明原件,并附上经遗产税署核定的死者遗产清单;e.如果申请人不是唯一的遗产受益人,遗产官有权要求提供一位或多位保证人,以保证承办人按照法律办事。
爸爸是香港人,儿女都是大陆人,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过世了,想继承房产
一、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少有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3)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 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是还需要公证书一份。
二、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注: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这样就要求证明当事人即为所有继承人并且都自愿放弃继承权。
继承的话,需要办理继承协议公证,需要交纳公证费,过户时缴纳房产评估费,契税和印花税以及工本手续费等费用!由于是继承,所以免除20%个税和5.5%营业税!但是~以后你要是出售这套继承来的房产,需要缴纳全额房价20%的个税和全额房价5.5%的营业税。
正常过户给子女,肯定是要交税,看子女是否有资格购房,首套的话,90平米以下,契税1%,非首套的话契税3%;要是做赠与的话,要有公证费;
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2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1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1顺序继承 人及虽有第1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 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 价分割的方法。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死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1.房产继承时如何申请产权转移登记?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2.分割房屋遗产,采取何种方式为宜?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 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1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房产继承人为香港人,若放弃此房产如何办理
首先,如果当事人想放弃遗产继承,只需要书写一份放弃继承声明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即可。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其次,如果当事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其放弃继承后,应该由其他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国公民在香港的遗产应该怎么继承?
根据我们工作中的经验以及查询的资料,给你提供参考:
一、香港遗产继承一般的程序。
内地居民遗留在香港的遗产,必须按照香港法律的程序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遗产承办书,获得批准后,才可能领取遗产。
什么事遗产承办书呢? 在香港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下,居民去世后,法院会通过颁发遗产管理书,将死者的遗产授予给受托人管理, 然后由受托人将遗产分给各个遗产继承人。遗产承办书, 就是法院任命遗产管理受托人的文书。 取得遗产承办书后,受托人就可以合法领取、处理死者的遗产了。
那么,如何取得香港高等法院颁发的遗产管理书呢? 需要遗产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向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申请。申请人需要委托香港律师办理, 由于内地居民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遗产承办书涉及到香港、内地两地法律,也需要内地律师协助出具有关内地法律的法律意见书。
香港高等法院在办理内地居民申请的遗产承办书时,对於遗留於香港的动产如股票、银行账户的现金等,如上所述,需要根据中国内地的法律来确定继承权人,那麼,香港法院如何确定中国法律呢?通常的做法是由内地律师出具有关《法律意见书》,对此作出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高等法院对於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的执业年限、法律意见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是有规定的。因此,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内地律师需要就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徵询香港律师的意见,按照香港高等法院的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出具法律意见书。
内地居民继承香港遗,所需的时间、客户是否需要亲自来香港?
在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遗产承办申请之前,香港律师会指导内地在内地办理各种文件的公证、认证,办理内地公证、认证,通常需要一到两个月;而所有申请文件准备齐备後,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後,香港高等法院处理遗产承办申请的时间,一般需要两到三个月。所以,办理的时间,总共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
内地居民至少需要来香港一次,签署遗产承办的申请誓章。 其它事务,均可由本所代为办理。
内地居民继承香港遗产的办理程序:
第一步: 向香港律所提供有关的初步文件资料和资讯,包括:死者的死亡证明,有无遗嘱(如有,提供遗嘱复印件),家庭关系(如有相关证明文件,如户口本、结婚证,一并提供);
第二步: 香港律所起草客户委托本所办理的聘用信,发送给客户签署;
第三步: 客户支付首期律师费用;
第四步: 香港律所向客户发出内地需要准备的文件清单,并指导客户在内地办理所需文件的公证、认证;
第五步: 香港律所为客户代客户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遗产承办书;
第六步: 法庭发出遗产承办书。
第七步:香港律所协助 客户(遗产承办人)领取遗产。
二、据我上个月办理的一个继承香港遗产的案例经验,你需要给香港律师提供的资料包括:1-死亡证(要公证加外交部加签,为了尽快办理,可以先将公证文件寄过来尽量尝试办理),2-亲属关系证明(直接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出生证,户口本等文件,而不是派出所或其他单位开具的纯证明文件,要做公证及外交部加签,可以按第一点先处理),3-死者身份证及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4-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因为香港实行的是遗产管理人制度,跟我们大陆不一样,建议你先在大陆找个律师,最好他有在香港执业的资格。或者找香港律师,现在很多香港律师都是可以在大陆执业的。
关于遗产问题。。。。。假设爷爷如果不在了,立下遗嘱让股份给我爸爸,但我爸爸是香港籍,可以继承吗?
1、完全可以继承,继承人的权利和国籍、民族等任何不相干因素没有关系。
2、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即算华侨,华侨的继承权在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受保护。
3、村俗等陋习并不能抵抗法律强制力。
如果你父亲的继承权受到例如村俗等干涉,你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判处,你父亲只要是你爷爷的遗嘱继承人,肯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4、即便将来没有遗嘱,你父亲作为你祖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完全有继承的权利
希望可以帮到你
香港法律中遗产继承顺序比例
第一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子女及其后嗣;
第二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父母;
第三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全血亲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第四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半血亲的兄弟姐妹;
第五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六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全血亲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妈;
第七顺序的血亲继承人是半血亲的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妈;
配偶无固定顺序,可以视情况参与第一、二、三顺序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