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析父母公正遗产继承到一个人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父母做了遗产公证的房子父母还能卖吗进行解释,如果你目前遇到类似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父母房产继承只给其中一方,并公证过,其它子女有继承权吗?
- 2、父母房产继承给一方并公证过,其它子女有继承权吗?
- 3、如果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并做了公证,有效吗?
- 4、父母遗产儿子一人转到名下没有姊妹同意合法吗?
父母房产继承只给其中一方,并公证过,其它子女有继承权吗?
如果父母在生前留下遗嘱且经过公证,将房产全部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其它子女一般不再享有父母房产的继承权。公证遗嘱存在错误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一、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老人生前留下遗嘱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尊重老人的意愿,按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指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才适用法定方式分配,所有继承人都可以参与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遗嘱有口头、自书、代书、公证等等。在原继承法中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现在民法典对此虽没有明确,但从其制订方式来看,公证遗嘱的法律地位也不容小觑。因为公证遗嘱是要经过法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人员都具有相当的法律常识和工作经验,从而减少了可能出现的错误。
三、可以推翻公证遗嘱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公证遗嘱是不能推翻的,但特殊情况还存在的。如,老人通过公证遗嘱形式将全部遗产留给了儿子A,生活不能自理又没有经济收入的B儿子什么遗产都得不到,这种情况下公证遗嘱就会部分无效,这就需要将一部分遗产分给B儿子才行。再如,遗嘱公证后,指定的继承人想早日拿到遗产,故意杀害老人的,也就致命公证遗嘱无效。能够推翻公证遗嘱的情形还有很多,不能一一列举,需要咨询的朋友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作者尽力给大家解答。
结束语:
房产继承,可能是最容易让兄弟姐妹伤和气的事。这需要老人尽可能将一碗水端平,也需要兄弟姐妹互谅互让才行。
父母房产继承给一方并公证过,其它子女有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证过的分家协议或遗嘱并不能当然成为各类遗产分割文件中效力最高的文件,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同时,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另外,还需区分房产是在您父母生前进行的处分还是在父母去世后进行的继承。如果是生前处分,在房产为您父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除非父母双方共同处分了房产,否则您父亲或您母亲只能在其所占的房屋份额内处分该房屋,其中一方留下的遗嘱也只能是对自己所占房屋份额进行的处分,如涉及无权处分的情形,其他子女是可以依法主张相关的房屋份额的。如果该继承发生在父母均去世后,那么需要先看有无遗嘱,如果有,在遗嘱真实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房产需要按照遗嘱规定进行继承;如果没有,对于该房产则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各继承人按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如果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并做了公证,有效吗?
当然是有效的,这属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特别是还做了公证,从程序上来说很严谨。
1、父母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属于遗嘱继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经公证的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4、无效遗嘱:《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父母遗产儿子一人转到名下没有姊妹同意合法吗?
合不合法具体还要看父母在世时是否立有遗嘱,如果遗产是你父母在世时,经你父母同意过户到你名下的,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了,将来你父母去世后,你的姊妹不能再要求继承,这房子是你父母无偿赠与你的了。
但如果房产证是在你父母中有一人去世后,未经你姊妹同意过户到你名下的:在你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她们有继承权,虽然过户到了你名下,但她们可以到法院或房管局要求撤销过户,取得她们应继承的份额。
扩展资料:
父母的遗产和孩子如何分配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父母遗产的子女分配问题如下:有遗嘱的,按遗嘱规定的内容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