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今天给大家分享父母遗产儿女一方放弃继承,以及父母放弃继承子女遗产只写声明可以吗的知识,各位如有疑问需要继续咨询,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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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后子女自动放弃继承,是否可以由兄弟姐妹继承
可以的。
父母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话,可以不给老人养老吗?
子女放弃继承权,也不能免除赡养老人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是父母抚养子女辛苦换来的,不是用遗产换来的。通俗地来讲,父母把我们抚养长大,我们欠了父母的“债”,赡养父母这是偿还这个养育“债”。如果说子女放弃继承老人遗产可以免除赡养义务,那些一生只为子女操劳没有给自己积攒下财富的老人怎么办?让他们都流落到大街上吗!
一、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
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也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我国民法典只规定了子女必须赡养父母,没有规定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赡养义务。我们一般理解为,子女确实没有赡养能力的,不能强求其赡养义务。什么是“没有赡养能力”?这话又有三分三解。给老人提供物质供养是赡养,照顾生活也是赡养,精神抚慰也是一种赡养。即便子女生活再困难,难道连陪伴老人的时间也没有吗?
二、放弃继承权也不能免除赡养义务
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来自于老人把子女养大,与 有没有遗产,与谁来继承遗产没有直接关系。即便老人不给其中的某个子女留下一分钱,那个子女也免除不了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能因继承权的放弃而免除。
提问中的说法,大多出现在兄弟姐妹争家产过程。如果子女之间协商好,谁赡养老人将来谁继承遗产,父母同意后,也不是不可行。这种约定属于民事行为,法律并不强制干涉。问题是,老人有权利随时可以反悔,随时可以要求那些将来不继承遗产的子女承担义务。
三、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一定的赡养费。如果对年老的父母不管不问,构成虐待、遗弃行为,轻则会受到治安处罚,重则构成犯罪。
结束语:
如果就赡养和继承达成协议的,可以由继承遗产的子女尽主要赡养义务,其它子女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助,而不是像提问所讲的“可以不给老人养老”。
父母去世后遗产怎么继承,但是子女已经签了放弃继承,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父母去世后遗产怎么继承.但子女们已经签了放弃继承.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老人去世子女放弃了继承.按照国家继承法规定.例如父母亲.子女.孙子孙女等这样顺序来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