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今天给大家分享父母房子遗产继承问题,以及父母的房产继承问题的知识,各位如有疑问需要继续咨询,欢迎评论留言。
本文目录一览:
- 1、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
- 2、父母的房产怎么继承
- 3、父母房子怎么继承
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
父母遗产如何继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照民法典法定继承。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只能按法定顺序继承,也就是说,您、您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有继承权。
如果所有继承人无争议,则可通过公证确认继承,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须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申办遗嘱继承还需提供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在办理继承时,公证员会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要求补充亲属关系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以确保不遗漏同一顺序的每个法定继承人。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继承人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要出具死亡证明。特别是若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不在世,亦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
如果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或不服法定继承确认的权益,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裁决。在诉讼过程中,上述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亦不可或缺。
父母的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的房产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继承:
1、父母对房产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遗嘱中指定的人继承父母的房产;
2、父母的房产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存在多个继承人的,应当共同继承房产,继承之后,再对房产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房子怎么继承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继承父母的房子,继承的方式通常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法定继承。在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或者没有和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按照民法典规定的顺位进行,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父母均过世,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父母的房子应当由其子女和父母的父母继承,例如父母过世,子女有二人,父母的父母均健在即有四人,那么继承人共有六人,六人平均分配父母的房子。如果父母有兄弟姐妹,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在父母的父母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过世后,父亲的兄弟姐妹对祖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而母亲的兄弟姐妹对外祖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可想而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果家族亲戚众多,子女很大概率并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房子。第二种继承方式是遗嘱继承。这种方式父母可以将遗产在遗嘱中规定全部交由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