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今天给大家分享财产继承需要什么,以及财产继承需要什么证件的知识,各位如有疑问需要继续咨询,欢迎评论留言。
本文目录一览:
- 1、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条件
- 2、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 3、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 4、遗产继承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5、遗产继承需要哪些资料
- 6、财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比较繁多,接下来我会给大家进行简要的分析。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提供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医院的死亡证明;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二、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明。如:房产证、存折、存单、股权、知识产权、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能够证明被继承人的财产范围的证据材料。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等。四、亲属关系证明。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六、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七、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因遗产范围、家庭情况复杂多变,不同案件需要提供不同资料,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指导大家搜集证据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 继承 遗产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如下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 立案 、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 身份证 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所需手续】 1、被 继承人 的 死亡证明 。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 继承权 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 遗嘱继承 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 遗嘱 。
遗产继承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遗产继承 手续办理:1、所有 继承人 的 身份证 、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继承权公证 ;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 继承权 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2、死者的 死亡证明 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 结婚证 、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 继承 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需要哪些资料
遗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如下:继承遗产应当在被继承事项发生时,并且被继承的遗产,只能是合法遗产。具体材料如下:1、遗产继承需要提交与被继承人之间关系的材料;2、遗产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3、遗产继承需要提交遗产相关情况的材料;4、遗产继承需要提交属于合法继承人的材料;5、遗产继承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2、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嘱原件或者法定继承的协议书。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财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财产继承公证申请需要以下材料:一是继承人死亡证明(如医疗死亡证明、登记注销证、死亡注销页);二是房屋所有权证明和房屋价值评估表;三是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和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申请的日期;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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